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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材料】云南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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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

2011524日)

 

尊敬的白恩培书记、秦光荣省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全面部署未来十年云南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在此,我谨代表教育部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集历史文化、人文民俗和自然资源于一身,素有“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有色金属王国”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滇、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在云岭大地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一是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是云南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实施“西部两基攻坚计划”,云南省“普九”水平不断提高,并于2010年底顺利通过国家“两基”验收,这是云南义务教育从基本普及向巩固提高迈进的重要标志。二是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云南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为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特别是通过组织实施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七大工程”,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加速扩大,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三是高等教育迈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质量水平得到提高。“十一五”期间,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云南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以呈贡高校新区为重点的高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为高等教育改善了办学条件,拓宽了发展空间。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服务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高等院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实了内涵、做出了贡献。四是民族地区教育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稳妥推进山区农村中小学集中办学,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中少数民族学生规模不断扩大,78个民族自治县全部实现“普九”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今天的云南教育已经站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云南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云南人口整体素质,为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奠定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去年七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集中体现了中央对教育发展在国家未来发展战略布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战略地位的深刻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开启了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征程。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五个必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引领教育改革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战略思想。今年22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了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今后五年教育领域的主要目标、分解指标和重要任务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要求。特别是一个月前,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刻论述了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论述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和要求,为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中央各部委支持教育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地方各省市区教育规划纲要陆续颁布,全国上下形成了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新高潮。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省委八届九、十次全会对教育发展做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召开了传达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并积极研究编制《云南教育规划纲要》。云南纲要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20字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速增效、跨越发展,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发展方式,既主动回应了中央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要求和期望,又充分体现了云南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和神圣使命。《云南教育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力争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使云南人民与全国人民共同享受教育改革成果,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共同发展,使云南孩子与全国孩子共同成长。”这一目标既符合云南教育发展实际,又充分体现了云南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云南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定位为云南发展提供了宽阔的平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为云南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云南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五年。“两强一堡”发展战略为云南教育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更是提供了新机遇。这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恰逢其时、非常重要,必将开启云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篇章,推动云南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我们希望云南教育在未来10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把握机遇、抢占先机,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努力在优先发展教育方面取得新成绩。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优先发展教育要牢牢把握住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优先”,把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这次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个亮点,就是明确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的4%。为了实现4%目标,国务院有关部委最近已密集出台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等7项政策措施,积极加大教育投入。“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从2005年的144.9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422.72亿元,增长了近2倍。希望云南省继续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要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规范制度,征足用足教育费附加。在制定地方以及教育领域“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落到实处,为云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支持和保障。

二是开拓进取、敢闯敢试,力争在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云南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近些年来,云南积极实施中小学校长公选、教师聘任、绩效分配的“三制”改革,大力推进以职教集团化为重点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云南省针对本省山区面积大、少数民族多、山区中小学布点分散的现状,努力为山区中小学解决“一师一校点”的弊端,积极探索山区教育集中办学的发展道路,为全国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去年,国务院确定了一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云南省承担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等方面的11项改革试点。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云南省是“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七大省市之一,要把教育改革特别是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与全省的“两强一堡”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主动适应“两强一堡”发展战略对云南教育的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云南教育的新要求,抓关键,抓落实,抓突破,争当教育改革的排头兵,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创造更多鲜活实例和宝贵经验。

三是抓住重点,统筹协调,争取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新进展。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前提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教育公平的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云南省在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中,不断加大对边境县和藏区县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强边境口岸和重要通道的国门学校建设,创新机制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今后,要积极依托“滇中城市经济圈”等区域发展规划,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要充分利用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的机会,加大对边境山区、民族地区和其他困难地区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区域教育差距。要探索实施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缩小城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教育的起点公平。

四是围绕核心、内涵发展,切实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新成效。教育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云南省以“三生教育”为载体,以立德树人为重点,创新素质教育的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刘延东国务委员也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深入扎实地抓好这项工作。要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云南高等教育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定位,加强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着力提高质量,培养多层次、高素质和实用型人才。最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二届国际母语日活动在云南举行。云南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云南重视推动少数民族母语保护,帮助少数民族新创、改进、规范民族文字,把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示给世界。今后,要把文化多样性发展和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把双语教育作为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提高教育质量,关键靠教师。要继续下大力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高校教师队伍要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是抓住契机、扩大开放,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接壤,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重要陆上通道。今年,“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已经正式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云南教育部门紧密围绕“桥头堡”建设发展战略,制定了“一家园三平台”的教育桥头堡建设规划纲要,以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国际化”单列一章,精心部署了未来十年云南教育开放的进程。今后,要进一步利用云南的地缘优势、人文优势和资源优势,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大湄公河次区域乃至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瞄准区域教育发展变革前沿,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要不断扩大和提高来滇留学的留学生规模和层次,重点资助东南亚、南亚来滇留学生,加强英语授课国际化课程建设,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培养,举办好东亚教育合作论坛、中国—东盟教育展和南亚教育展,逐步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要积极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各国高校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项目、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的合作关系。要实施国际合作品牌建设计划,建立境外合作培训基地,加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云南教育国际化水平。

教育部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云南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和完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省部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举措,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在政策项目上对云南边疆、民族和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给予倾斜支持,在规划、政策、指导等方面支持云南教育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

同志们!伟大的时代催人奋进,神圣的使命义不容辞。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抢抓新机遇、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不断谱写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为人民幸福、云南发展和国家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努力开创云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白恩培

20115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经验,部署实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力较为有限、各方面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持续加大投入,着力深化改革,在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两基攻坚取得历史性胜利。最广泛地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攻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成效显著,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实现了从缴费到免费的历史性跨越,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普九目标如期实现,青壮年文盲基本扫除。二是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瓶颈制约有效缓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24.93%提高到2010年的65%,得到了大幅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十一五末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由2005年的0.681提高到2010年的1.061,实现了均衡发展。三是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连续10年扩大招生规模,全省高等学校从2005年的49所增加到63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4.91%提高到2010年的20.02%,进入了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布局更趋合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四是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强。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大力扶持民族教育,率先在全国实施边境一线、7个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藏区三免费教育,基本建成涵盖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大学的具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五是教育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校长公选、教师聘任、绩效分配改革有序进行;在全国率先实施以生命、生存、生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生教育,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效显著,教育投入大幅增加,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形成。以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已与85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

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一直以来给予云南教育事业指导帮助的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关心支持我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在我省教育战线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省教育发展还有较大差距,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不充分,城乡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边境、民族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滞后;学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能力不强;教育投入依然不足,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较多,教育改革任务繁重;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去年7月,中央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的纲要对今后10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系统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我省的有关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更加自觉坚定地把全省教育事业推向前进,确保到2020年,我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力争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为抓手,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力争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符合云南省情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对云南这样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欠发达省份来说,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尤其重要。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各方面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致胜的关键,教育在各项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显得愈发重要和紧迫。教育对云南的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教育在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各类人才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们一切发展的基础。没有教育,一切美好的发展目标都是空中楼阁。教育对云南的发展具有先导性作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这种长期性、迟效性特点,要求我们必须以教育的率先发展推动其他方面的发展,以教育的率先现代化推动其他方面的现代化。正因为如此,中央提出全国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比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提前了30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最大的障碍是科技落后,最现实的困难是人才短缺,最根本的制约是教育滞后。只有始终坚持教育先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才能为全省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教育对云南的发展具有全局性作用。教育发挥着提高各行各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基本功能,直接关系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影响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水平。教育事关各项事业发展全局。正是基于对教育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省委八届十次全委会把教育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一并确定为全省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重大发展战略。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动摇,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确保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始终是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任务。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人才保证。要坚持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坚持能力为重,统筹安排知识学习和动手实验、教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让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努力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步发展。牢固树立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的育人观,坚持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要坚持全面发展,教育学生加强知识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打好文化基础;更加注重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使学生体魄强健、人格健全;突出美育,让学生拥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生命、生存、生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进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克服单纯应试教育倾向,下决心把中小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让学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健康成长上来。

第三,扎实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较为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要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符合省情的现代教育体系,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逐步普及学前教育。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把缩小义务教育差异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把推进集中办学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努力调出合理结构、调出规模效益、调出办学质量。强化对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的保障措施,努力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公平的起跑线。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增加优质资源,倡导特色办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自由流动学习的机制。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培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速发展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农村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要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切实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研究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注重通识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高校更加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出积极贡献。要创新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着力构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要着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大投入、加强扶持,以边境地区为重点加快提升全省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建立健全双语教育体制和课程体系,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大力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要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努力使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第四,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大计,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把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师范教育更加突出德育,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成为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的准则,确保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着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深入推进师范教育改革发展,使广大教师奠定良好的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基础,树立献身教育、精益求精的职业信念。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特点和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不同要求,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优化素质结构,使广大教师担负好深化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培育各类人才的重任。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完善退出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的生机活力。要突出抓好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对口支援机制,鼓励发达地区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学校任职任教。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努力实现县域内教师队伍水平基本均衡。在工资、职务职称、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使他们能够进得来、留得住、作用发挥得好。要更加重视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特别要重视为边远贫困山区和农村教师排忧解难,为教师建功立业创造良好条件,真正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第五,强化经费保障,着力改善教育发展条件。教育投入是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必须优先予以保证。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加快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切实保障教育现代化的顺利推进。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千方百计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加大对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农村教育的投入。要努力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采取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增加教育投入,完善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加快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时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覆盖面,启动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要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并向社会公示,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效益良好。倡导勤俭办学,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

第六,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学校设施水平。学校设施齐全良好、较为先进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全省教育设施改善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整体水平较快提升。要扎实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教室、食堂、宿舍、图书室、体育场所等学习生活设施要齐全配套、方便实用,水、电、通讯等条件要有保证。把校舍安全摆在首位,充分考虑我省泥石流、滑坡、山火、地震等灾害多发因素,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综合防灾,努力把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各族群众放心的建筑。要加紧改善学校设备条件,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境县国门学校改造,逐步使全省中小学校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继续改善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设备条件,鼓励各学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图书馆等开放共享,努力使重大设施社会效益最大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我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快推进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大整合、大共享,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教育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

第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深化改革开放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必须从云南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省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直接向间接转变、从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逐步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责任主体。要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转变人才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进人才评价和选用制度,加快形成现代人才培养体制,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提供制度保证。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服务,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要大力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我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不断提高教育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利用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机遇,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教育开放的重要窗口。加强教育人才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国内国际教育合作关系。加强境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培训中心建设,注重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奖学金规模,吸引更多留学生来云南学习,鼓励和支持边境地区中小学开展跨境教育,逐步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

第八,狠抓责任落实,真正形成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推进本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和举措,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优先发展教育考评体系,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决策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把是否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着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充分协作,推动形成教育事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自身管理,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学校章程,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对师生的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学校稳定。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宣传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让社会广泛了解、积极支持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树立更多尊师重教先进典型,着力营造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全省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教育承载着富民兴滇的希望,寄托着各族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明确目标   创新举措  推动云南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秦光荣

2011524日)

同志们:

去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去年以来,我省在研究制订《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同时,同步开展了教育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我省《纲要》已通过教育部备案并以省委文件正式发布实施,教育十二五规划也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主要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对新时期特别是十二五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进行部署。

教育部对云南的工作十分关心,近年来在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政策扶持、工作指导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次,刘利民副部长又代表教育部专程来云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等一会,恩培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把恩培书记和刘利民副部长的讲话学习好、领会好、传达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围绕我省《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明确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们累计投入1700亿元,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一是全力推动两基攻坚。我们率先在全国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启动《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6年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区之一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过建设教师廉租房等措施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使全省基础教育得到极大加强,在去年顺利通过国家总体检查验收,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二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我们从2002年开始就组织实施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并列入省政府每年要办理的实事和重点督查的事项,不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目前共投入128亿元,累计完成近1250万平方米的危房改造和校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了校舍的抗震水平。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包括每年安排1.5亿元的省级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生活费,并免除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安排专款支持中职学校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一线有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利用地方债券支持职教园区(中心)建设等。通过努力,全省先后组建了31个职教集团,新建12个职业教育园区。去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67万人,已超过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五年来增加了70%。四是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2008年,我们对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问题作了专门部署,推动高校加快发展。特别是创新高校基本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了省财政补助标准,并按照在校生规模每年递增10%;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在过去每年安排1亿元的基础上,2008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亿元支持在昆高校呈贡新校区建设。十一五全省累计投入高等教育307.5亿元,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其中呈贡高校新区建设共投入150多亿元,累计竣工300多万平方米,10所高校搬迁,入住学生达8.5万人。五是促进教育均衡。针对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都分别制定了政策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针对特殊地区教育发展和贫困学生就学存在的突出困难,我们实施了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等,加大了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并采取十多项对策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解决读书难问题。六是开展教育国际合作。近年来在走出去支持开办孔子学院、华文学校,互派留学生,加强周边国家小语种教学等方面,都开展了许多特色鲜明的实质性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在云南的周边国家留学生已有1.5万人。

总的来看,近年来全省上下在抓教育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尽了很大努力,特别是教育战线的同志们呕心沥血,为全省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奉献了心血和汗水,作出了巨大贡献。正是因为有国家教育部的关心帮助,有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有教育战线广大同志们的艰辛努力,我们才取得了近年来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好成绩,并在工作中不断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当前,面对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面对我省教育还存在的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基础不牢、质量不高等问题,面对全省人民对办好教育的热切期盼,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全省教育发展所处的阶段特点,科学谋划更高水平的发展目标,切实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使云南人民与全国人民共同享受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共同发展,云南孩子与全国孩子共同成长。

十二五期间,要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落实规划、经费、公共资源三个优先,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着力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强活力、更富特色、更具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教育的基本需求。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指标要求:一是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一年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55%;二是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初步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四是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毛入学率达到30%;五是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其他各类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取得更快发展;六是全省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接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的年限达到12.5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十二五云南教育改革发展

十二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实施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四轮驱动部署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按照《纲要》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目前,学前教育还是我省各类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入园难。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入园难的问题,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最大程度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重点支持490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改善农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二是创新学前教育办园模式,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三是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体系,落实好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幼儿教育工作。四是强化幼儿园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安全监管、收费管理等工作,让幼儿园真正成为家长放心、安心的地方。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经过20多年不懈努力,我省在去年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这既是我省义务教育的阶段性成果,也是义务教育发展新的起点。要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从注重提高普及率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的新阶段转变。一是全面解决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用五年时间,对还存在安全隐患的2600多万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分类进行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全面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真正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二是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机制。尤其要通过集中办学、不断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注重对薄弱学校的改造、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义务教育差距。三是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日益突出,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切实保证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享受关爱、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重点是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并进一步完善措施,让困难家庭学生都上得起学。

(三)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目前,我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有65%,还有相当一部分初中毕业生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扶持中西部高中阶段教育力度的机遇,力争我省普通高中在规模扩大、质量提高上取得新突破。要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加快优质普通高中建设,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一级高完中学校发展到160所,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的65%左右,力争全省129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按一级完中标准建设的高完中。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是传授技能、促进就业的民生工程。目前,我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85%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我们要把加快职业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一是坚持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需求的办学宗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特别是要注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推动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提高职业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三是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我省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不同需求。

(五)做大做强高等教育,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还比较大。要坚持扩规模和提质量并重,在继续稳步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的同时,更加重视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一要把培养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第一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争取在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方面有所突破。二要推进高校特色发展。以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为抓手,突出我省高校特色,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省部级特色学科和专业。三要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力争4-6所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民办高校名校发展战略,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优质民办高校;充分发挥名师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切实加强高校名师队伍建设。四要提升高校的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科学研究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职能,要切实重视加强高校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对建设创新型云南的推动作用。牢固树立高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加强产学研基地建设,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3-5家国家级和20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推动高等教育更加紧密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同时,继续改善高校办学条件,突出抓好呈贡高校新区建设,努力树立云南省高等教育良好形象。

(六)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为不同需求人群的学习提高创造更好条件

当前,知识更新换代非常迅速,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对于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要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一是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新模式,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建设好云南开放大学。二是建立开放式终身教育学习的平台,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以及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建设一批社区教育机构,在全省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平台。三是发挥好存量教育资源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较好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基础上,适当开展兼职教育培训。四是整合教育资源,将各级各类党校和干部培训教育纳入终身教育范围,将广播电视大学、业余大学、社区学院、行业企业职工大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资源整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资源为社会培养多层次人才的作用。

(七)坚持发展民族教育,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发展民族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继续把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力争到2015年建成更具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一是把更多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助学,尤其是对8个较少民族、4个深度贫困民族和藏区,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二是加快推进国门学校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一中、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和藏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边境民族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大力度改善边境地区办学条件。三是加大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增加建设一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和高中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中专班,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寄宿制民族中学办学规模。四是不断探索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特殊行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尤其是尽快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和经济人才。

(八)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是促进我省教育全面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要力争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示范性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大的突破。一是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清理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落实好既有各项鼓励政策,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财政资助、补助机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二是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壮大。支持民办学校通过资产重组、兼并、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整合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组建民办教育集团等,壮大办学实力。三是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扶持、引导一批民办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建立一批示范性民办教育机构,在资金、师资、教学科研等方面重点支持,努力形成一批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有特色的、有竞争力、有影响的品牌民办学校。四是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和评估,建立完善民办教育服务平台,健全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年检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九)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帮助特殊人群实现全面发展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建设一批特教学校。在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人口总数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新建和改扩建64所特殊教育学校。二是提高公共财政对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提高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扩大助学金覆盖范围,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三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在条件允许的学校建设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四是加快特殊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技术课程,鼓励各类学校尤其是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特殊教育班、招收残疾人学生。

(十)加快教育开放步伐,促进云南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要立足于服务桥头堡建设这个大局,发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坚持开放办学、包容吸纳,加快我省教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步伐。一是加快教育走出去的步伐。支持云南大学等一些省内有实力、有条件的高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到海外办学,在国外建立教育对外发展办事机构;加大境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培训中心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大力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与国际国内知名高校和教育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在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和教育服务支柱产业等领域,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尤其是引进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资源。三是扩大留学生规模。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对优秀自费出国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制度,扩大我省出国留学人员规模;支持各类学校建立海外实习基地,鼓励高校高年级学生到海外实习。增加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南亚、东南亚来滇留学生;加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收周边国家学生,积极扩大高校招收来滇留学生规模,特别是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四是加强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合作。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全面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大学交流与合作。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华文教育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云南华文学院建设,积极做好向周边国家免费发送华文教材、加强海外华文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全面落实

落实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云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当前我省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目前,《纲要》已经发布,《规划》也即将出台。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两个文件的实施,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全省教育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建立推动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

要重点解决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从思想、行动和组织保障上落实教育优先的思想,确立教育现代化在全省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要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好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统筹协调的职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为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纲要》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提出了11个方面重大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抓紧项目前期设计、论证、报批等准备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切实把这批项目组织实施好。四是完善配套政策。目前省教育厅已经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想法。要进一步从可行性、可操作性上抓紧作些论证,争取上半年内出台促进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

近年来,我省教育投入增长很快,要千方百计保持这种好势头,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一要增加投入。为启动教育规划的实施,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省级财政在往年投入的基础上,新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5亿元,新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经费3.69亿元,继续安排职教中心建设地方债券贷款5亿元,新增高校生均提标经费9亿元,争取新增普通高中专项资金4000万元、学前教育9000万元、特殊教育5000万元、教育改革经费1000万元,这几项共新增经费24.59亿元。各级政府也要把教育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对象,尽力增加投入。二要落实好国家关于教育经费投入的硬性要求,切实承担和落实好各级政府的经费保障责任。目前国家对教育投入的要求非常明确,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等。要建立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把各级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及保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要更加注重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的整合,确保投入更加科学合理,用好每一分钱,最大限度发挥教育投入的效益。四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筹集机制、激励机制、分担机制,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缓解财政压力。

(三)强化人才保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教师。为此,要进一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一是建立更加全面的评价机制。既要强调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更要重视道德建设,使教师在学问、知识和技能上真正为人师表,在德行、立身处世方面成为社会的模范。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为教师创造有干头、有想头、有奔头的良好环境。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强化师资培训,创造条件让一批有影响力、有口碑的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云南农村人口多,城乡发展很不平衡,要特别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各方面的待遇,在工资、津补贴、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改善学历、年龄结构。三是建立淘汰机制。教师表率作用的树立极为重要,一言一行都可能对学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对于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求要更加严格,在严把教师入口关的基础上,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淘汰出教师队伍。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尊师重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确保教育事业取得更大成效的关键。要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让教师这个职业成为门槛高、待遇好的职业,真正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的职业。

(四)强化动力保障,积极做好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抓好教育改革,既是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围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等方面,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力争取得突破。尤其要高度重视国家批准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和11个专项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几乎涵盖了教育的各个方面,抓好改革试点,也就相当于抓好了全省教育改革工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逐一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步骤和重点,抓紧启动实施。要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个项目和试点,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要通过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为国家教育改革探索经验,推动我省相关领域工作迈出更大步伐。

 

 

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张田欣

(2011年5月25)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我们胜利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满怀信心迈入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大规模教育工作会议。昨天上午,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省长秦光荣同志和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他们的讲话既对我省十一五以来的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又对当前教育战线的新形势、新情况作了深刻分析,同时对十二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未来10年的教育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省未来10年的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昨天下午,大家围绕恩培书记、光荣省长的重要讲话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云南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隆重表彰了我省在去年顺利通过两基国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虽然时间较短,但开得很成功,具有5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调研时间长,准备充分;二是规格高,规模大;三是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四是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五是会风务实,安排紧凑。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特别是《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加快我省十二五乃至未来10年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推动云南教育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是一次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的总结会,是一次真抓实干、谋划未来的动员会,也是一次凝心聚力、全面推动的鼓劲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是认清了形势,形成了共识。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解决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问题。会议期间,大家通过认真学习恩培书记、光荣省长的重要讲话和我省的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对云南这样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欠发达省份来说,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各方面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致胜的关键,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尤其突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更为紧迫。必须把优先发展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夯实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是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这次会议,认真讨论了《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未来1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大家一致认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力争进入人力资源强省、全省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关系云南发展全局,符合云南教育实际,必须努力实现。《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纲领性文件,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政策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恩培书记、光荣省长和利民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的工作重点和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体现了连续性、创新性和指导性的统一。大家表示,通过这次会议,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一定要在《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是强化了责任,形成了合力。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上下同心、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首先要把领导责任承担起来,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许多领导同志表示,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科教兴滇战略,宁可少上马一些其他方面的项目,也要千方百计增加教育的投入,支持和保障教育的发展。

  四是振奋了精神,坚定了信心。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今后10年,国家将继续对西部地区的教育实行政策倾斜,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为我省教育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空间,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新期待,为我省教育上水平提供了新的动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虽然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有些还是深层次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但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后盾,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有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基础和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能实现未来10年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大家表示,参加这次会议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奋力拼搏,迎接挑战,克服困难,推动我省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

  借此机会,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恩培书记、光荣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这次会议,系统总结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10年的任务。特别是《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颁布,标志着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恩培书记和光荣省长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全面系统,深刻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用会议精神统一干部群众思想,指导全省教育工作。

  1、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干部大会,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会议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一次系统的学习讨论,在领导干部中率先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科学制定本地区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恩培书记、光荣省长、利民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和我省的《规划纲要》,全面掌握会议的主要精神,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任务、新要求。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把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和我省《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十七届五中全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核心思想。根据这一核心思想,中央不仅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方针。省委八届十次全委会提出了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教育现代化四轮驱动战略。就云南来说,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十一五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尤其是教育发展总体上仍然滞后,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无论是学前教育、职业教育,还是特殊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与全国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教育改革与发展依然任重道远。科学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既要加快经济发展,打牢物质基础,又要更加自觉地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地区也好,只有劳动者素质提高了,人力资源丰富了,才能更好地推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把是否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更加自觉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推动我省教育在新的起点上优先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使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共同发展,使云南孩子与全国孩子共同成长。

  3、树立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推动我省教育跨越式发展。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是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最好时期。以两基攻坚取得的历史性胜利为标志,云南的各级各类教育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去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这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特别是全国和全省《规划纲要》的颁布为契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迎来了最好时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一定要认识这个机遇,抓住这个机遇,用好这个机遇。一是对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要高度自觉,解决好认识上存在的差距,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二是要理清思路,科学谋划,深入研究配套政策;三是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工作到位;四是抓住重点,解决难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

4、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办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会议精神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实施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和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我省《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特别是各级领导在教育工作中办实事、求实效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风尚。社科研究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要把我省《规划纲要》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纳入研究规划,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措施,真正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现代化教育特色,又符合云南实际、体现云南特征的教育改革发展之路。要围绕我省《规划纲要》的实施,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的学习讨论,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二、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突出工作重点,实现新的突破

  1、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规划纲要》,是一个管10年的宏观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的改革发展,就是把《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贯彻好、落实好。但是,云南情况千差万别,各地教育发展的条件不一样、起点不一样、水平也不一样。要实现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从省到州市、县区,都要立足实际,对今后10年的教育发展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8类教育,从办学的规模、学校的建设、教师队伍的培养、设施设备的配备、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经费的投入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特别是学校的建设,一定要坚持标准化,不能因陋就简,这里加一点,那里补一点,搞得一个学校不像个学校。今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十二五期间教育如何发展,目标要明确,思路要清晰,任务要具体,措施要可行,根据规划一项一项抓落实。统筹发展,就是对8类教育都要高度重视,都要抓好发展,这是一个总的要求。同时,又要结合云南的实际,突出重点,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要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虽然顺利通过了两基国检,但这个标准是一个较低的标准,与其他省(市区)相比,我省义务教育的质量仍然较差。尤其在一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群众上学难的问题依然还存在。就云南来说,我们既要继续抓好普九成果的巩固,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有学上的问题,又要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打牢义务教育这个基础。当前义务教育的一个重点,就是白书记昨天讲的,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过去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但任务还十分艰巨,还要加大力度。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科学布局,积极推进;另一方面,对个别特殊的地方,又要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要认真解决好布局调整后出现的后续问题,在学生食宿设施配套、扩大助学金覆盖面、远距离学生的交通问题、低年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学校饮食安全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创造良好教学生活环境,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二是要下大力气抓好职业教育。我省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已实现在校生11的目标,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不是说实现这个目标,职业教育就上去了。教育的发展,既要看规模,更要看质量。特别是职业教育,既要传授给学生基本知识,还要提高学生的技能,实现就业,要以这个为标准来发展职业教育。现在我省发展了一大批职教园区,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普洱市等的职教园区都体现了规模和质量,创造了不少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特别是要加大职教与企业的合作,加快建设步伐。

  三是要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如果说义务教育是基础,那么高等教育就是龙头。高校集知识、技术、科研、人才为一体,是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形象。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是一个重要标志。现在我省有普通高等学校61所,比2006年增加了10所。自己和自己比进步很大,但放眼一看,很多省都是100多所,我们总体上还是发展太慢。但高等教育的发展,最重要的还是质量。下一步,要努力创建全国或区域性的高水平大学,至少在西部地区我们不能落后。通过呈贡新校区的建设,我省大学的基础设施上了一个台阶,但大学不是大楼,大学关键是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要出名师大家,在教书育人、科研能力、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方面,在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科研方面,有自己的实力和竞争力,这样才能成为一所高水平的大学,要以这个为目标,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时,要发挥高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独特作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科技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鼓励高校与当地政府合作,与企业合作,创造科研基地,发展新兴产业,实现互得共赢。

  2、改革创新、跨越发展。通过这次会议,我省今后10年,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都明确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实力不强,基础条件不是很好。能不能实现这个目标任务,除了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以外,关键就是要认真总结这几年来,我省深化教育改革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在未来10年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要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政府的管理重点要放在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上,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办好,如何发展,要由学校自己负责,政府不要直接干预。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学校要克服行政化倾向,校长要克服官本位思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家办校,而不是行政办校。

  二是要在收入分配上改革创新。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把收入分配与实绩挂起钩来。尤其是高校、职业技术学校等非义务教育学校,在收入分配上要活一些、放开一些,根据绩效拉开收入分配档次,这样才能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三是要在校长公选、教师聘任制度上改革创新。要继续推行面向社会实行校长公选、教师聘任等方面的改革,甚至可以大胆地从全国公开竞聘校长和教师。在这方面,我省的一些学校已进行了大胆的偿试,如西双版纳、迪庆等的一些中小学,都有很多外省的教师应聘。这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集全国的人才为我所用,通过引进人才,来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要在投融资体制上改革创新。我省教育无论是速度还是质量、规模还是结构,都还有较大差距,需要举全省之力来推进,单靠财政支撑,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鼓励企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大办教育。光荣省长昨天讲了,我省已发展了31个职教集团,建成了12个职教园区,初步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势头很好。但总体一看,社会力量进入教育的渠道还不够宽、力度还不够大。除职业教育外,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等等,都要降低门槛,引进社会教育资源,这样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3、扩大开放,加强合作。总体上看,目前我省整个办学环境还是封闭式的,不打破这种办学格局,我省的教育就不可能实现跨越发展,更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支持云南的桥头堡建设,这为云南对外开放打开了一道天窗。扩大云南教育开放,当前就是要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这个机遇,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快教育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办学水平,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的国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主动走出去,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国家,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教育合作交流,多渠道、多层次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各高等院校要率先走出去,在境外落地一批合作办学项目,在教师双向培训、留学生互招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教育质量。

  4、增加投入,保障发展。我省教育发展滞后,最大的制约是保障不充分,投入不足,基础条件薄弱。由于经济欠发达,不少地方财政较为困难,这是实情,但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以财力有限为由,忽视和放慢教育的发展。如果没有可靠的投入作保障,《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就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无论怎么困难,都要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光荣省长昨天的报告专门讲到投入问题,今年全省共新增教育经费24.59亿元,支持的力度很大。各级政府要强化增加和保障教育投入的责任,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经费稳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增加教育投入,还要制定宽松的投融资政策,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在民间的积累已经达到相当的程度,社会力量已经有能力对教育作出贡献。各地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发展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探索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方法。鼓励境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我省开展合作办学。可探索成立教育银行或教育投融资公司,发展公益性教育基金,发行教育彩票。条件具备的地方,要积极有效地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通过增加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在教育上的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多渠道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投融资瓶颈,从投入保障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还要注意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用有限的资金,实现最大的办学效益。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和这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现2020年云南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十分明确,关键的问题是狠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又在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这里我重点强调三点:

  1、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既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又是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战线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自1989年以来,中央每年都召开一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对党的建设作出新部署。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他指出,教育必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是做人的根本,只有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志向,从小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学习才有动力,前进才有方向,成才才有保障。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当前,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遏制、牵制和西化、分化。一方面,西方看到中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想借助中国的力量尽快摆脱金融危机,对我倚重、与我合作的一面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壮大,把中国的快速发展视为对西方价值理念、制度模式的挑战,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加大了对我运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等软实力遏制的力度。在国内,社会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更加明显。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不断增强。特别是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类社会矛盾相互叠加,社会思想更加活跃更加复杂,一些杂音噪音时有出现,尤其是去年以来,中东北非一些国家政局持续激烈动荡,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遥相呼应,企图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手段煽风点火,在中国挑起所谓的街头政治,把祸水引向中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各高校成为敌对势力渗透的重点,他们利用青年学生思想活跃、对社会思潮比较敏感的特点进行煽动和挑唆。这些情况说明,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作为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结合起来,确保学校的稳定。要把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作为根本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坚定广大学生和教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和信念。

  2、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和《规划纲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主题是科学发展,教育工作的主线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两大重点,把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为两大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在学校特别是高校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主要是从党委作为集体领导,体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来讲的,党的领导是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方式上,从学校的社会责任上来体现的。学校党委应在全局领导的过程中支持校长直接负责学校的行政事务,同时要发挥学者、教授的主导作用,从制度上强化学术委员会,保证这类组织在大学学术研究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形成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心思和精力都集中在办学上。要发挥学校组织、宣传、纪检及共青团、学生会、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形成合力,变成动力。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重点,努力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鼓励和支持教师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在高校还要正确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要帮助教师解决工作、教学、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要注重名师大家、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师的培养。教师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这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要做的工作很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履职尽责的工作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改变一般号召多、一般工作布置多、一般会议多的状况。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一是组织领导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抓落实、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各方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格局。二是规划项目要落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的职能,积极筹措和安排教育项目建设。国土和规划部门要统筹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用地和建设规划。三是投入资金要落实。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提供强有力财政支持,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四是政策保障要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要对教职工的编制、管理等问题研究落实。五是协调配合要默契。政法、公安、工商、文化、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和周边环境整治。六是职能部门要具体实施。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主要职责,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具体落实。

  同志们,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谱写云南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云南省教育工作会议

          

 

 

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 1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3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式... 3

(一)指导思想... 3

(二)发展方式... 4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主要目标... 5

(三)战略目标... 5

(四)主要目标... 6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8

第三章  学前教育... 8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8

(六)明确政府职责... 8

第四章  义务教育... 9

(七)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9

(八)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9

(九)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9

第五章  普通高中教育... 10

(十)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 10

(十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10

(十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11

第六章  职业教育... 11

 

(十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1

(十四)统筹发展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 11

(十五)加速发展边境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 12

(十六)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12

第七章  高等教育... 13

(十七)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13

(十八)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3

(十九)着力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14

(二十)积极推动高校办出特色... 14

第八章  继续教育... 15

(二十一)加快继续教育发展... 15

(二十二)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 15

(二十三)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15

第九章  民族教育... 16

(二十四)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16

(二十五)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 16

(二十六)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17

(二十七)强化双语教育工作... 17

(二十八)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 17

(二十九)努力缩小边疆贫困地区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    18

 

第十章  特殊教育... 18

(三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18

(三十一)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9

第十一章  教育国际化... 19

(三十二)实施教育“桥头堡”建设工程... 19

(三十三)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20

(三十四)提高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 20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21

第十二章  管理体制改革... 21

(三十五)加强政府教育统筹... 21

(三十六)健全现代教育决策机制... 21

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22

(三十七)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22

(三十八)建设现代人才培养体系... 22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23

(三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23

(四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3

第十五章  学校现代管理... 24

(四十一)加强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建设... 24

(四十二)全面推进学校现代管理... 26

第十六章  现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27

(四十三)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 27

 

(四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7

第四部分  重大项目与综合改革试点... 28

第十七章  重大项目... 28

(四十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28

(四十六)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28

(四十七)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29

(四十八)普通高中建设... 29

(四十九)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29

(五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 30

(五十一)发展民族教育... 30

(五十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30

(五十三)教育信息化建设... 31

(五十四)教育国际化建设... 31

(五十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32

第十八章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32

(五十六)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试点... 32

(五十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32

(五十八)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32

(五十九)现代远程教育改革试点... 33

(六十)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33

(六十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34

(六十二)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34

(六十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34

(六十四)高中教育多样发展改革试点... 35

(六十五)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 35

(六十六)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 35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36

第十九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6

(六十七)加强师德建设... 36

(六十八)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36

(六十九)提高教师待遇... 37

(七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37

第二十章 保障经费投入... 38

(七十一)加大教育投入... 38

(七十二)完善投入机制... 40

(七十三)加强经费管理... 41

第二十一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41

(七十四)建设较为完备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 41

(七十五)建设较为完善的网络平台和管理体系... 42

(七十六)建设教育信息化人才支持服务体系... 43

(七十七)建设教育信息化应用体系... 43

第二十二章  推进依法治教... 44

(七十八)加快地方教育立法进程... 44

(七十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44

(八十)切实推进依法治校... 44

(八十一)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45

第二十三章  加强组织领导... 45

(八十二)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45

(八十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46

(八十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47

  ... 47

 

 

 

 

 

 

 

 

 

 

 

 

 

 

序 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进入新的世纪,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突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对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促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具有决定性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2年来,云南教育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丰硕成果。各级各类教育长足发展,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农村教育优先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整体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今后510年,是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人民生活方式快速转变,给教育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将云南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发展战略,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任务。发展云南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凸显。云南教育事业面临着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等新任务。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云南教育总体上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型各层次人才的需要,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教育机构所能提供的教育机会和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教育事业的基本矛盾。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充分体现,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很大,城乡之间、区域之内教育发展不平衡,民族、边境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明显滞后,教育不公平问题还较为突出;教育投入明显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内部结构、布局不尽合理,教育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学校管理相对薄弱,办学活力不足,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能力不强。接受优质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成为社会的共同心声。

云南未来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云南的需要,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云南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式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滇、人才强省和桥头堡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加强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始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始终把教育摆在全省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云南教育基本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全面推进云南现代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云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把握云南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促进教育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努力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依法治教。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保障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

(二)发展方式。

提速增效,跨越发展。坚持教育资源总量合理增长与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并重,以全国各项教育发展平均指标为目标,加速度、扩规模、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全面提速增效,实现云南教育跨越式发展。

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段的差异,分区规划,分类指导,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整体推进全省各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质量评价、考试招生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积极探索云南教育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新路子。以国际化视野、本土化行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增强生机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主要目标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力争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使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共同发展,使云南孩子同全国孩子共同成长。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0年,全省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普、职比例;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毛入学率达到4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年提高到11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7年提高到13.5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全省各族人民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学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要求,普通本、专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大满足,各类人才的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45%。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形成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市场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特色鲜明的教育体制机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和较高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主要目标。

注: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高等教育在校生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括号内为国家指标,两者相同时未标出。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到2020年,经济较发达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两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加大政府投入,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制定幼儿教师配备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大力发展县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将乡镇幼儿园纳入当地教育体系进行管理和建设。到2020年,省州(市)县(区、市)级示范幼儿园比例达到30%。充分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逐年增加有条件和人口较多乡镇村的幼儿园数量。充分体现兴趣培养、行为引导、智力启发、思维训练的幼儿教育特性。完善农村优质和示范幼儿园评估奖励机制。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加快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步伐,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改造,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有效交流机制,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实现县域内教师队伍水平基本均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八)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强化政府责任,在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质量提升、公平竞争等方面提供充分、有效的制度保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开足规定课程,推行小班教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动态监测机制。

(九)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依据课程标准和云南教育实际,调整教学要求,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方法。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护学生视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的课外、校外活动。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完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机制和问责制度等多元监督方式。

第五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两者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充分考虑各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区域和水平差距,分区规划,分层次推进,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加大民族贫困地区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注重学生个性形成,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发展、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注重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倡导高中学校特色办学。优化课程结构,构建新课程体系,稳步推进选修课程建设和学分制改革。完善选课制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结合区域特点,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试行导师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高中阶段学生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自由流动学习的机制。

(十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多样化,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有效推进高中集约化办学。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健全职业教育投资保障、师资保障、受教育者资助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基地化、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

(十四)统筹发展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改善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力争使所有学校达到合格职业学校的建设标准。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保持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做大做强与云南支柱产业、低碳经济、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密切相关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立技术产业职业教育联盟。多渠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教育。

(十五)加速发展边境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合理布局职业教育学校,分区域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继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和管理,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根据需要建设好25个边境县级地区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吸纳当地生源接受职业教育,拓宽职业教育继续学习通道。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六)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以产学研用为纽带,以专业群为依托,组建和完善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创新和改革教学方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并举,加强学校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职业教育教师的评聘办法,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建设,吸收企业参加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增加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职业学校教育与岗位技能需求对接。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七)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完善高等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强化和完善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新增具有区域特色的高等学校。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支持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扩大高校影响力。逐步扩大外国留学生的就学比例和专业学科学习层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十八)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省部级特色学科和专业。加强高校内外实习基地、实验室和课程教材建设,形成优势学科群和特色精品课程。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形成科学人文并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建立高校教学联盟,完善学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通过学分互认、学生流动等机制,实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组建名师团队,改革应用型课程教师和高校辅导员聘用机制,建设专兼结合的应用型教师队伍。严格教学管理,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机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教育质量监控长效机制,建立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公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高校的管理与监督。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强化高校就业指导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参与国际专业质量认证,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

(十九)着力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高校基础与应用研究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开展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明确高校科研定位,遴选并资助高校科研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题项目,实施科研助理计划,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研中的作用。完善科研评价机制。鼓励高校科技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研领域和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创立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和科研合作新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与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产学研用合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规范校办产业发展。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政府、行业与企业的决策与咨询工作。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积极推进科学文化传播。

(二十)积极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和各级各类高校评估评价标准,对高校实行分类指导管理,分层次、分类别加快发展。鼓励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示范性高职学校。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合理结构,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211工程学校建设为龙头,以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为支撑,以重大项目成果为标志,努力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的布局规划,超前部署前沿学科、新兴学科。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提高学科建设对产业振兴、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力。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继续教育发展。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全面开展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后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广泛建立。依托社区和乡村学习组织及其资源,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开展科普活动,扫除青壮年文盲,创新发展农村劳动者的继续教育,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二)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整合继续教育资源。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强继续教育的监管和评估,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支持企事业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对农民、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的技能培训给予资助。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二十三)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地方终身教育立法。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办好云南开放大学。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习中心,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继续教育资源,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学习多样化、个性化和非职业化的需要。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切实解决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将民族地区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免费教育范畴,予以保障。免除七个人口较少民族和四个省定特困民族学生的各级各类教育学费。在省一级完中增设少数民族高中班,享受民族生待遇。参照中职补助标准给予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生生活补助。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开展不同层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间的教育对口支援,完善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

(二十五)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材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宝库,丰富素质教育内容。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资源,突出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特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校本课程,推进以校本教材为主、学科渗透为辅、综合实践活动并行的民族文化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开展民族传统技能学习,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与其它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促进作用。

(二十六)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完成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硕士、博士的培养计划。开设省内高校民族预科班,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开展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行业的专门人才定向培养工作。与东中部地区的高中合作举办少数民族高中班,拓展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任教。

(二十七)强化双语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学前双语教学,为少数民族儿童搭建语言沟通的桥梁。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化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大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师资培养。积极培养民汉兼通人才,加大投入建立省级、州(市)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加快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建立适应云南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双语教育体制和课程体系。编译、出版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不同民族中小学特点的双语教材,并逐步向较高层次发展,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推广双语教学工作。

(二十八)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将国门学校建设纳入桥头堡建设工程,增加投入,全面改善边境地区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完成边境口岸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的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当提高边境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重点加强边境州市高校建设,提升边境州市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提高在边境县执教教师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福利待遇。建立开展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二十九)努力缩小边疆贫困地区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中小学区域布局。明确贫困地区教育工作的重心,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具有普教和职教相互渗透的多种形式的课程体系。以乡土教材和实用技术教材为主。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政策,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创新贫困地区教育教学方式,培育特色学校。积极拓展和开发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行不同区域间的干部转任和教师交流制度,鼓励教育发达地区学校优秀干部和教师到民族贫困地区学校任职任教。对坚守民族、贫困地区的一线教师要给予特殊政策照顾,使其安心从教。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三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特殊学校建设要因地制宜,到2020年,基本实现州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学校。也可打破行政区划按需建设,可建在职教中心内。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高等教育。

(三十一)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援助办法,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及时更新和配足特殊教育学校必要的教学设备及用具。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十一章 教育国际化

(三十二)实施教育桥头堡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云南开展教育国际化的区域和资源优势,通过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及其他国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云南教育国际化进程。实施来华和出国留学预备教育,努力发展一批国际学校,建设包括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国际化教育体系,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经过5-10年的努力,建好国际教育家园、国际教育基础建设平台、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内外联动、平等互信,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开放型教育体系,形成符合桥头堡战略需要的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教育发展模式。

(三十三)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内外知名学校、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国际化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以优惠政策,在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和教育服务支柱产业等领域,有计划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和学术团队。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提升外籍教师开展非语言类课程教学工作的比重。引进境外优秀教材和课程,建立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机制。

(三十四)提高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加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收周边国家学生。积极扩大高校招收来滇留学生规模,特别是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增加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东南亚、南亚来滇留学生。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机制,提高公派留学效益。建立对优秀自费出国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制度,提高对自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鼓励高校高年级学生到海外实习。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推动省内高校海外办学,探索在国外建立教育对外发展办事机构。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华文化传播的力度,加速境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培训中心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扩展交流合作内容,在教育教学、招生考试、学分学制等各个环节创新国际合作模式。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五)加强政府教育统筹。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教育审计制度、教育投融资制度、教育工程招投标制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教育问责机制等,形成完善的教育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培育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慈善基金会等非营利、公益性社会中介组织和机构,参与教育事务的认证、评估、审计、仲裁等活动。

(三十六)健全现代教育决策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规范和推进重大教育决策公示、通报、听证制度。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修改,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或涉及不同利益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要组织听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教育决策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七)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大力实施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八)建设现代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疏通不同学段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不同学校间、不同专业间等人才培养渠道,实现全方位的教育衔接。增强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融会贯通和协同发展,形成开放、灵活、互通、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基础教育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以优化学生学习方式、明确学生学习任务和构建现代教学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思考、探索、创新的能力。

职业教育以培养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整合教育、科技、产业培养资源,增加学生生产实习实训,提高综合职业能力。

高等教育以培养高层次、高质量、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建立高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促进省院省校合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依托重大项目,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人才。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探索公办学校的多种办学形式,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激发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放开教育领域,形成公平竞争机制,推动教育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引资办教和银校合作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原则,通过点式发展、链式发展、块式发展等模式,实施集团化、多样化和规模化办学,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资源互补的高质量教育品牌。

(四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政府统一统筹、规划和管理。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立民办教育服务平台体系,健全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年检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建立一批示范性民办教育机构。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制定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尽快明确和落实民办学校民办事业单位法律地位和属性。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任教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给予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稀缺地区的民办学校及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奖励。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表彰和奖励发展民办教育的组织、学校和个人。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校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年度审计制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依法实施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第十五章 学校现代管理

(四十一)加强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建设。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转变管理思想,改进管理方法,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理顺现代学校和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创新学校管理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建设。

中小学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加快建立有利于教育要素有机融合、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师生创造力充分彰显的学校现代管理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实施并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参与制度。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程及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并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教师继续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校经费管理、学校安全、卫生、后勤及服务工作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常规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学分制,完善就业导向机制。探索职业教育集团管理新机制。创新职业教育中心管理模式。建立校长考核机制。健全学校评价机制,完善学校评价体系。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委会集体决定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和民主监督制度。公办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高校校长、副校长公选竞聘,完善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校务公开和问责等制度。建立完善师生申诉等制度。加强高等教育学术团体建设。

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以人为本,开放和谐,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和管理方法、手段现代化水平更高,管理效能更高,办学活力增强,推动办学效益、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学校现代管理制度。

(四十二)全面推进学校现代管理。切实加强实施学校现代管理的领导。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实施学校科学管理、系统管理、精细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机制管理、全程质量管理、学校建设标准化管理、学校文化价值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学校现代管理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学校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和师生自主管理能力,实现教育机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全面、充分、可持续发展。

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及其设施设备,加快实现管理方式网络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结果精准化。建设风格独特的学校现代管理文化。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校务管理、德育管理、课程及教学管理、校长及教师管理、学生学籍管理、评价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的科学、规范。

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建设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对教师、学生、教学、科研、财务、学籍、考试、后勤等管理。重视学校文化建设,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校基础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习实训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等。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

高等学校要克服管理行政化倾向,实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适当分离。建立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改进和加强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省、校级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及相关二级分会等学术团体建设。

第十六章 现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四十三)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并完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科研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使学生成长状况、教师教学水平、学校教育质量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评价和激励。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学生成长资料和数据收录、公示和更正管理办法,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加快在校学生学业档案数据库建设,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构建学业水平考试体系。积极探索和建立课堂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学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四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坚持科学选拔、促进发展、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实施初中就近免试入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多元录取体制,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免试注册入学。

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办法。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完善自主招生方式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第四部分 重大项目与综合改革试点

第十七章 重大项目

(四十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综合防灾,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分层分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逐步使全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和绿化美化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四十六)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严把教师入口关为导向,继续完善和实施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创新并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学区为单位,试行教师轮岗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培养和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力争每个乡镇中心学校都有省级骨干教师。采取各种措施,支持普通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

(四十七)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改善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建设,建设一批区域性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一批边境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好高等职教示范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和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继续实施、完善和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聘、特岗、特邀三特计划。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监测评估机制和考核办法。

(四十八)普通高中建设。各级政府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普通高中的建设,增加优质学校,扩大优质学校规模。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化解学校建设债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按编制标准配齐教师数量。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四十九)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充分利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教师教学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加强全省高校特色重点学科、特色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主动与东部对口支援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支持建设一批高校产学研基地。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高校重点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学位授权体系建设,优化学位授予结构类型及布局,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

(五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边境、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富余的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级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监管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奖励补偿机制。加强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对口支援、集团式发展、委托管理等发展模式。

(五十一)发展民族教育。巩固边境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加强国门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边境县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七个人口较少民族、四个省定特困民族和藏区的教育发展扶持力度,逐步实现该民族和地区免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亟需的紧缺教师,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民族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双语幼儿园;支持民族院校和边境地区高校的建设;扶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教育的特色学校,传承、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

(五十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州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专项经费投入,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更新和配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改革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五十三)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和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学习资源,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打造能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的现代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省、州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教育网络体系,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逐步实现大多数中小学能开展多媒体教学,提升学生、教师和校长信息素养。基本建成较完备的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五十四)教育国际化建设。启动实施一园三平台建设,建设面向东南亚和南亚、放眼世界的高水平国际教育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不同教育层次的示范性国际化试点学校和来滇留学预备学校,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升云南高等教育国际服务竞争力。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高云南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吸引力。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鼓励高校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引进适量国际优秀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海外研修培训。加强非通用语人才的培养。加快孔子学院建设速度。

(五十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第十八章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五十六)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协作区;在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五十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学校内涵发展工程,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程;分阶段分步骤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学校的经费投入,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逐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与预警系统。

(五十八)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和教学模式;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结合职业学校专业群建设,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五十九)现代远程教育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职能和作用,积极探索开放教育新模式。建立灵活高效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县区建立开放学院,乡镇建立学习中心,逐渐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学习点,在全省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远程教育学习服务体系网络体系;建立省级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整合高校、行业和社会教育资源,用远程方式,面向全省开设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继续教育、校长培训、高中课程改革培训和高中学生部分选修课程;推进州市级远程培训平台网络建设,整合本地各级各类远程教育资源,为学校提供具有时代特色的、开放的弹性化的学习课程,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机制和渠道,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终身教育需求。

(六十)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新增一批博士、硕士授权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建立以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实施研究生科研立项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改革创新研究生优质课程;增加专业学位举办单位和种类;建成一批有影响的产学研合作基地,产出一批重大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计划地培养造就和引进大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六十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拔入学;探索自主招生、推荐招生、定向招生、破格招生等具体方式,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多元评价、自主招生、多样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六十二)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步伐,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调整高校岗位设置,提高一线教师岗位比例,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改革分配制度,探索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建立健全科学评估和激励机制,形成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务公开改革,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

(六十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探索公办、民办教育的衔接机制,逐步建立不同办学体制学校之间教师、学生等人员和资源合理流动的渠道。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体制,建立政府指导、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的民办学校投融资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

(六十四)高中教育多样发展改革试点。鼓励高中办出特色,选择部分高中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建立高中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加强高中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新机制,促进普职渗透;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文化、学科等特色因素,办成各具特色的优质高中。

(六十五)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积极探索地方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地方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和农村基层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六十六)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教育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制度、水平提升一体化。重点解决薄弱学校的薄弱环节,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到2020年,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实现全省城乡教育和谐发展。建立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城乡交流和城镇优秀教师定期下乡支教制度。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统一标准,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审中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比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新增教育经费的70%以上用于农村教育,加大省级财政对县级教育投入专项转移支付力度,项目和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充分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对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开展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给予经费支持。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九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六十七)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六十八)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和完善省、县(区、市)和学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建立教师定期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置换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开展职业学校教师特聘、特岗、特邀三特计划。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造就学科骨干人才,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大力培养学科建设领军人物及承担国家重大工程、研究项目的高层次顶尖人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到省内高校任教、从事科学研究。

(六十九)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并逐步提高。改革学校用人和分配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设立专项经费,对长期在边远、民族、山区及农村地区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专项补助,确保在农村、民族、山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工资。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七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任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边远、民族、山区、农村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的实际需求核定教职工编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改进教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建立转岗和退出机制。严格校长任职资格,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第二十章 保障经费投入

(七十一)加大教育投入。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使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5%。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不得抵顶正常的经费拨款。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达不到法定增长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由上级组织、教育、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督查,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定期公布政府教育投入情况。

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积极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筹措教育经费的途径。提高利用国际资金能力。

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实现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总量。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实验室、专用教室、实习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设施要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力度,促进教育装备的现代化。加强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实验实训设备要达到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先进水平。鼓励开放共享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将学校布局及校外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城市和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

(七十二)完善投入机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证校舍安全。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省财政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补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保障水平。省级政府统筹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逐步减轻高校债务负担,防范财务风险。

健全资助政策体系。采取措施,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和收费政策。设立专项经费资助人口较少民族的各阶段教育。

(七十三)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二十一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七十四)建设较为完备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实施跨行业整合、全领域覆盖、全过程应用、全社会共享,面对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信息化战略。加强四体系五机制建设即:基础设施体系、网络平台和管理体系、人力支持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体系;管理保障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政策保障机制、技术保障机制、科研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建成覆盖全省的宽带云南教育网,所有高等学校和所有的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以及70%的中等学校内部建成局域网(校园网),外部实现光纤联网;100%的城区中小学校实现对外宽带互联,内部计算机互连;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初中、村完小实现外部宽带联网;网络运营及安全体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按照不同的类别学校标准加快信息化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机比达到7:1以上,初中生机比达到10:1,完全小学生机比达到15:1,实施校校通班班通工程,使所有普通高中、初中、完全小学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教室,所有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高等学校要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以学校门户网站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云南教育科研网、高校信息共享中心和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七十五)建设较为完善的网络平台和管理体系。建设国内领先的应用平台系统。在建成三生教育网、科技产业与学位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等8个应用平台系统基础上,根据教育职能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学籍管理、校舍管理、教育科研、招生考试、远程教育等6个应用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建设省、州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教育资源中心和教育资源库群,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教学公共资源库覆盖85%的学校;建成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实现各高校图书文献互通、互借,建设丰富的公共信息资源。建设云南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建成职业、成人和社区教育资源库,具有职业培训、成人和全民学习较为齐全的信息资源。建立教育信息数据中心。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人、财、物等进行统一、规范的数字化管理,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平台、四级管理、数据同步的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数据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出口、统一管理的要求,建成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布局、学生学籍、学校资产,人力资源、助学贷款、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科研管理等数据库,使数据能在统一标准下应用。建立天地合一覆盖全省的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平台。

(七十六)建设教育信息化人才支持服务体系。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教育信息化发展领导力的建设。到2012年底,使所有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教师参加不少于30课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使所有中小学教师接受不低于50课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信息化意识和素质。

(七十七)建设教育信息化应用体系。全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信息化人才。形成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课程开设、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有效应用,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在各类学校中大力实施师生校园一卡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在现代教育管理、学校管理、行政管理和电子政务中的应用。

第二十二章 推进依法治教

(七十八)加快地方教育立法进程。加快我省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制定促进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配合国家教育立法进度,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修订《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制定《云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条例》、《云南民族教育发展条例》、《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教育立法工作,着力发展民族教育。

(七十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受教育者、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十)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推行校务公开,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建立健全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学校内部权利救济制度。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和开展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

(八十一)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评估,加强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完善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相关领域的专项督导检查。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政府督导机构,建设专职督学队伍,强化督导职能。强化经常性、随机性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整改回访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督导效能。

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完善和规范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八十二)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战略负总责,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把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八十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大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好高校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管理干部。加大学校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制度和向民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委派党建督导员制度,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教育系统腐败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务公开。

(八十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重视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 施

本纲要是指导我省21世纪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纲要,是我省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蓝图,是指导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纲要性文件。贯彻实施纲要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实施机制,确保本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落实责任分工。规划纲要的实施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教育厅负责纲要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管理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合作,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符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和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完善评估制度。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跟踪调查与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考核监督。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量化指标,把对本纲要实施的考核作为主要领导干部任职目标的一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并与领导干部的使用、任免挂钩。对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先进事迹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人员要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本纲要实施的意见建议。

[内容审核]: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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